時間:2016/6/20 17:20:55 作者: 點擊數:
來源:汕尾市科技局
一、申報要求
(一)申報單位必須是本市范圍內注冊登記的企、事業(yè)法人單位,研發(fā)基礎條件和運行機制良好,資信度高,技術力量雄厚,財務制度健全,有可靠的技術基礎和經濟依托的單位。
(二)2016年度汕尾市科技專項資金項目申報,按不同類型項目,分別填寫申報書(或申請書)。屬于技術攻關類項目、平臺類項目,填寫“汕尾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(任務)書”,提交項目申報書及可行性報告等申報資料;屬于已獲認定的國家高企、已獲批準入庫高企培育企業(yè)、已獲批準組建市級企業(yè)研發(fā)中心申請獎補,對應填寫“汕尾市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(yè)獎補申請書”、“汕尾市申報省高企入庫獎補申請書”、“汕尾市企業(yè)研究開發(fā)中心獎補申請書”。
(三)各申報單位必須嚴格按照《2016年度汕尾市科技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》的要求,組織相關申報材料。
(四)在研市級科技計劃項目超過2項的主持人,原則上不能申報新項目;同一主持人2016年度原則上只能申報1項新項目;嚴禁同一項目通過變換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申報,一經發(fā)現,取消申報資格。申請獎補的項目除外。
(五)申報單位應自籌有申報資助經費額等量以上的配套資金。申請獎補的項目除外。
(六)申報單位應嚴肅認真、科學合理地制定項目投資預算,增強可行性,避免隨意性。項目應出具自籌資金承諾函,申報單位為企業(yè)的,還須承諾申請財政資金資助額度未獲得足額批準時,缺口部分由申報單位承諾自行補足。
二、扶持資金
本年度項目資金支持額度:技術攻關類項目每項不超過20萬元,平臺類項目每項不超過30萬元;獎補類項目,2015年已獲認定的國家高企每家企業(yè)獎補不超過20萬元,2015年已獲批準入庫高企培育企業(yè)每家企業(yè)獎補不超過5萬元,2013-2015年已獲批準組建市級企業(yè)研發(fā)中心每家企業(yè)獎補不超過5萬元。
三、申報時間
受理截止時間:2016年7月15日17時